私营机构、公共机构、教育机构及非政府组织均符合资格参加《约章》。
签署《约章》的机构,可在12个选项中完成指定数量的行动项目(编号A至L),以获取 「精神健康友善机构」 或「 精神健康友善卓越机构」的名衔。
下表载列了机构就获取「精神健康友善机构」及「精神健康友善卓越机构」称号所需要采取的行动:
精神健康友善机构 | 在目标I完成至少三个行动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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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健康友善卓越机构 | 在目标 I及II各完成至少三个行动项目 |
有关完整的行动项目列表,请参阅以下列表。
项目 | 行动 | 例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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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标I –在职场推广心理健康,内容包括建设互相尊重和正面的工作环境,推广积极聆听和沟通,鼓励求助,并协助及早识别和及时治疗精神困扰问题( A 至H 共八个项目) | ||
A | 举办促进交流的公司家庭聚会和愉快有趣的活动 | 举办公司家庭同乐日和节日庆祝活动 举办兴趣小组、义工服务(如探访安老院舍)、体育活动和其他康乐活动 |
B | 举办讲座/工作坊/活动以加强员工在工作时的正面思维和互相尊重 | 安排有关正面思维、压力管理、培养抗压能力、聆听、给予反馈和解决冲突的讲座/工作坊/活动 |
C | 推动有关精神健康的资讯交流 | 提高对常见精神健康问题(例如焦虑和抑郁)的关注 |
D | 提供精神健康支援服务的资讯,鼓励寻求协助 | 安排热线、辅导人员和雇员协助计划 |
E | 举办有关精神健康的讲座 | 由具备专门知识或个人经验的讲者进行深入探讨 |
F | 向员工提供培训,让他们学习解决冲突、提供朋辈支援及处理精神健康紧急状况的基本技巧 | 举办或安排员工参加有关精神健康及沟通技巧的训练课程 提供有关朋辈支援的指导,例如开展有关精神健康的对话,以及以尊重和非批判的态度进行聆听的方法等 |
G | 鼓励同事互相聆听和分享有关精神健康的经验 | 鼓励同事互相聆听和分享有关精神健康的经历,例如:在同事自愿的情况下,让他们分享处理压力丶焦虑或抑郁情绪的方法;资深员工亦可组织分享会并带头进行讨论 |
H | 引入导师计划,以促进有关精神健康问题的交流 | 利用非正式场合进行聆听、鼓励求助和促进康复 |
目标II –为有精神困扰的同事创造包容和友善的工作环境(I至L四个项目) | ||
I | 指派团队/统筹人员实行所承诺的措施 | 安排人员或团队跟进机构承诺实行的行动项目和收集意见 |
J | 制订人力资源政策,关心有精神健康需要的雇员,并为他们提供有利康复的环境 | 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同事安排合适岗位/工作环境;建立鼓励同事接受所需诊治/参加精神健康培训课程的环境(例如设立弹性工作时间);调整工作安排,协助有精神健康需要的雇员重返工作岗位 |
K | 落实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措施 | 实施五天工作周;就员工个人发展、兴趣或需要提供奖励或特殊假期(如关顾家庭假等)或弹性工作安排 除非属偶尔及无可避免,否则应避免在办公时间外安排工作 为工作订立优次 定期与员工沟通,以深入了解他们的个人需要及提供适当协助 |
L | 提供就业机会予已康复或正在康复的精神病患者 | 透过劳工处展能就业科或相关非政府机构招聘有关求职者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