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許計劃及行動


目標機構

私營機構、公共機構、教育機構及非政府組織均符合資格參加《約章》。

嘉許計劃及行動

簽署《約章》的機構,可選擇在12個行動項目中完成指定數量(編號A至L),以獲取「精神健康友善機構」或「精神健康友善卓越機構」的稱號。行動項目具以下目標:

  1. 目標I — 在職場推廣心理健康,包括建設一個互相尊重和正面的工作環境,推廣積極聆聽和溝通,鼓勵求助,並促進對精神困擾的及早識別和及時處理(A至H八個項目)
  2. 目標II — 為有精神困擾的同事創造一個包容及友善的工作環境(I至L四個項目)

下表載列了機構就獲取「精神健康友善機構」及「精神健康友善卓越機構」稱號所需要採取的行動:

精神健康友善機構 目標 I 完成至少個行動
精神健康友善卓越機構 目標 III 完成至少個行動

有關完整的行動項目清單,請參閱以下列表。

項目 行動 例子
目標I – 在職場推廣心理健康,包括建設一個互相尊重和正面的工作環境,推廣積極聆聽和溝通,鼓勵求助,並促進對精神困擾的及早識別和及時治療(A至H八個項目)
A 舉辦促進交流的員工家庭聚會和愉快有趣的活動 舉辦員工家庭同樂日和節日慶祝活動

舉辦興趣小組、義工服務、體育活動和其他康樂活動
B 舉辦講座/工作坊/活動以加強在工作場合的正面思維和互相尊重 安排有關正面思維、壓力管理、培養抗壓能力、聆聽、給予反饋和解決衝突的講座/工作坊/活動
C 推動有關精神健康的資訊交流 提高對常見精神健康問題的意識,例如焦慮和抑鬱
D 提供精神健康支援服務的資訊,鼓勵尋求協助 提供熱線、輔導人員、僱員協助計劃
E 舉辦有關精神健康的講座 由具備專門知識或個人經驗的講者進行較深入的探討
F 向員工提供培訓,讓他們學習解決衝突、朋輩支援以及處理精神健康緊急狀況的基本技巧 舉辦或安排員工參加關於精神健康及溝通技巧的訓練課程

提供關於朋輩支援的指導,例如如何開展有關精神健康的對話,以及如何以尊重和非批判的態度去聆聽
G 鼓勵同事互相聆聽和分享有關精神健康的經驗 鼓勵同事互相聆聽並分享有關精神健康的經歷。例:同事如果願意,可談及怎樣處理壓力、焦慮或抑鬱情緒。資深員工可組織相關分享會以帶頭討論
H 引入導師計劃,以促進有關精神健康問題的交流 利用非正式場合去聆聽、鼓勵求助和促進康復
目標II – 為有精神困擾的同事創造一個包容及友善的工作環境(I至L四個項目)
I 指派團隊/統籌人員實施所承諾的措施 安排人員或團隊跟進機構承諾實施的行動項目和收集意見
J 制訂人力資源政策,關心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僱員,並提供有利環境,促進康復 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同事安排合適崗位/工作環境;創建一個鼓勵同事接受所需診治/出席精神健康培訓課程的環境(例如彈性工作時間);調整工作安排,以便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僱員重返工作崗位
K 實施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措施 實施五天工作週;就員工個人發展/興趣提供獎勵或特殊假期

除非屬偶爾及無可避免的情況,否則應避免在辦公時間以外的時間安排工作

將工作排序

定期與員工溝通,以加深了解他們的個人需要
L 提供就業機會給予已康復和正在康復的復元人士 機構可透過勞工處展能就業科或相關非政府機構招聘這些求職者